各级文明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全面提高公民文明素质,根据市委宣传部《关于印发〈全市“四德践行日”系列公益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区文明单位中组织开展“四德践行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道德实践教育为载体,全面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提高全区公民道德素质,提升社会文明程度,为建设繁荣和谐的现代化新博山提供良好的社会人文环境。
二、活动安排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和我区实际,重点组织开展五项主题活动。
(一)4月底“四德践行日”主题活动
活动主题:德育为先 绿色上网
活动内容:进一步加强网络网吧依法管理措施,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开展全区中小学生网络道德教育活动,引导学生正确对待网络虚拟世界,增强对不良信息的辨别能力,主动拒绝不良信息。组织各中小学利用品德课、信息课及校会、班(团队)会等, 开展绿色上网承诺等活动,重点培养学生正确、科学、健康的运用网络、树立网络道德意识,对有沉溺网络、行为举止异常或学习成绩突然下降等状况的学生及时进行疏导和教育。倡导家长对孩子上网和使用手机进行引导和约束,教育孩子不浏览、不制作、不传播不良信息,不进入营业性网吧,不登录不健康网站,不玩不良网络游戏,防止网络沉迷和受到不良影响,努力在青少年中形成自觉杜绝网瘾、抵制不良信息的风气。
责任单位:区教育体育局、区文化出版局
(二)5月上旬“四德践行日”主题活动
活动主题:文明交通 礼让出行
活动内容:组织动员全社会积极行动起来,以整顿交通秩序、加强管理执法为重点,从排队上下车、礼让斑马线等具体小事抓起,组织“顺意?善小”、交通安全等各类志愿者,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劝导活动,在全区中小学生中开展以“文明交通、平安出行”为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在主要公交站点,疏导交通,维持秩序,引导乘客自觉遵守公德。在公交车、长途车、出租车内张贴“四德”宣传标语及标志,在全区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责任单位:区交警大队、区交通运输局、区教育体育局、博山供电部、交运公司
(三)6月上旬“四德践行日”主题活动
活动主题:美化城区 和谐博山
活动内容: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契机,以建设生态和谐宜居城区为目标,集中开展“保护环境、清洁家园”活动。组织开展环保科普知识宣传,组织环保志愿者、“顺意?善小”志愿者清除白色垃圾,清除小广告,提倡垃圾分类,定点定时存放,组织中小学生积极开展环保行动,美化城区环境,维护公共卫生等。
责任单位:区环境保护分局、区科协、区市政环卫局、区教育体育局、博山供电部
(四)7月中旬“四德践行日”主题活动
活动主题:我为博山增魅力 我为省运添光彩
活动内容: 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引导各行业单位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围绕迎接省运会开展优质服务活动,服务人民,奉献社会。在全区组织开展“职业道德建设优质服务月”活动,组织卫生、公安、供电、供水、交通、旅游、金融、商贸、通讯等有关行业,提高服务技能,优化服务措施,制定应急方案,进一步树立“我就是窗口,我就是形象”观念,着力打造“雷锋车”、“爱心车队”、“满意窗口”等品牌,创造良好服务环境,为省运添光彩。组织“顺意?善小”等各类志愿者,走上街头,走进公共场所、旅游景区和服务窗口,开展各类服务活动,为博山增魅力。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卫生局、市第一医院、区医院、博山供电部、区联通公司、区移动公司、区人行、齐商银行、区农联社、区农业银行、区农发行、交运公司、特信商城
(五) 9月下旬“四德践行日”主题活动
活动主题:身边的榜样
活动内容:大力开展“公民道德宣传日”各项宣传活动,以“身边的榜样”为主题抓好典型宣传引导。组织开展践行“四德”、从小事做起网上谈活动;开展“四德工程”示范基地、示范点和先进个人评比表彰活动,在各主要媒体开设专栏,宣传一批志愿奉献、践行“四德”先进典型;组织各类志愿者在城区各主干道、大型公共场所开展维护交通秩序、清除白色垃圾、劝阻不文明行为、义务献血等活动,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广电局、博山供电部
同时,各级文明单位要结合全区开展的“千名志愿者进社区文明行动”,每月安排一至两天时间,组织动员本单位干部职工深入社区,积极开展帮老、助残、医疗、卫生等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
三、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开展“四德践行日”活动,是落实省、市“四德”工程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我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有效途径。各级文明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要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认真落实工作措施,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2、注重实效。各级文明单位要根据活动要求,立足实际,认真策划,讲求实效,注重效果。要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切实把“四德践行日”活动办成加强“四德”建设、深化道德认识、强化道德行为、养成道德习惯,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民心工程。
3、强化宣传。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注重发现典型、培养典型、树立典型,要及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宣传典型事迹,把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宣传,不断扩大活动影响,深化活动效果。活动开展情况请及时报区文明办(电话:4180012,邮箱:bswmb@126.com)。
2010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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