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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山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廉政建设制度
 
   一、全体工作人员应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不准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二、干部和广大党员要自觉遵守《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公务员行为规范》等有关规定,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带领全体工作人员搞好廉政建设。

  三、领导干部要自觉执行个人收入申报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做到不漏报、不瞒报、不虚报。

  四、全体工作人员要坚决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自觉做到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包括礼金、礼券、礼物)和宴请。对难以拒绝且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应自觉登记上交。

  五、全体工作人员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得到企业(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不得私自借用公款。

 

 

中共博山区委宣传部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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