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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博政办字〔2010〕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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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关于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区政府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九日
博山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关于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区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落实好“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工作原则,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发挥好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办理的优势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日常管理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通过依法规范行政行为,大力推行电子政务,进一步推动行政审批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逐步建立科学合理、权责明确、严密规范、公开透明、制约有效的行政审批运行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努力争创第一行政服务文明窗口。
二、工作要求
(一)仪表形象
1.衣冠整洁,佩带工作牌,按规定着装。不按规定着装、佩带工作牌者,发现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在中心例会上通报,三次以上者,在中心简报上通报,并年终考核扣0.5分。
2.姿态端雅、自然大方,站坐姿势端正,在服务对象面前不做任何不礼貌的举动。
3.女同志化妆要大方适度,佩带饰品要庄重得体。
4.窗口电话、电脑、有关材料等物品要按规定统一摆放。5.不随意吐痰、乱扔杂物,保持卫生清洁。
(二)工作态度
1.接待服务对象时,要主动打招呼,并按工作承诺办理有关手续。
2.服务对象咨询有关问题时,要耐心倾听,百问不厌,不得冷落、刁难、训斥和歧视服务对象。要全面细致地解答清楚,对服务对象没有提到而在办理过程中可能涉及的问题也要一并讲清。
3.工作中做到“四个一样”,即:干部与群众一样尊重,生人与熟人一样热情,忙时与闲时一样耐心,大件与小件一样对待。
4.对服务对象所办业务,要一次了解清楚、一次答复清楚。材料齐全后,要一次办理完毕。
5.不管在任何情况下严禁对服务对象闹情绪、耍态度,当服务对象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时,要冷静倾听,耐心解释,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以上要求如被群众投诉,经查实,将视情节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年终考核扣1分,不能被评为红旗窗口和优秀等次。
(三)工作纪律
1.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心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工作时间内要做到:不在大厅内吸烟,不吃零食,不说笑打闹,不大声喧哗,不乱串岗位,不凑堆聊天,不玩电脑游戏,不传播流言蜚语,严禁在工作时间和工作日中午饮酒。以上任何一项如有违反,发现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在全体工作人员中通报,年终考核扣1分,三次以上者,告知派出单位调整工作人员,并在全区通报批评。
2.自觉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严格依法行政,规范办事程序,不得擅自主张,各行其事。
3.严格遵守中心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脱岗,不空岗;有事请假,请假一天以上者,由原单位派人顶岗,杜绝缺岗空岗。
4.严格按照工作时限办理审批手续,无特殊原因不得逾期。
5.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勤政,优质服务,树立人民公仆的良好形象,不得以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以任何形式吃拿卡要,切实维护政府形象和中心信誉。
(四)工作环境
1.保安人员要随时指挥车辆有序停放,保持车辆停放整齐,进出通道畅通无阻。
2.工作日早8:00以前,保安人员要把门前卫生搞好,并随时保持,确保门前环境整洁。
3.保洁人员要随时保持好审批大厅内部环境卫生,督查组要经常巡视检查,确保保洁效果。
4.各窗口工作人员及保安下班后应及时断电,确保用电安全;关好门窗,防火防盗,如因措施不当,造成公物损失的,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追究当事人相应责任,确保中心工作正常运行。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抓好落实。为切实加强对日常管理工作地监督检查,中心成立以房继宽同志任组长,李红、张磊为成员的日常管理督查组,负责审批大厅的日常巡视,巡视情况将形成书面记录并存档备查。同时充分利用视频监控系统,实行定期定时查看,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相应对策并认真解决。
(二)强化纪律,严格考勤
1.区监察投诉中心和审批中心联合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考勤。
2.实行上午两次、下午两次指纹考勤制度。
3.区监察投诉中心和审批服务中心负责联合对窗口工作人员出勤情况进行随时抽查。
4.严格请销假制度,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应填写中心统一印制的请假条(请假含事假、病假、出现场、学习、开会、回原单位等),请假半天以内的,由窗口负责人签字批准,半天以上的经窗口负责人同意后,由中心负责人签字批准。未经请假,半天以内作擅自离岗处理,半天以上作旷工处理,并年终考核扣1分。各类请销假手续均须于当天报送中心办公室备案。
(三)及时反馈,确保成效。中心日常管理督查组负责每周对窗口工作人员出勤情况进行汇总,并在每周中心例会上通报;每月对进驻窗口日常管理情况进行一次汇总,在中心简报上公布,并反馈派出单位。
(四)协调配合,提高效率
1.各进驻部门要积极支持窗口工作,加强对窗口工作的指导,部门领导每季度至少到窗口巡视指导工作一次,从工作、生活方面关心照顾好窗口工作人员。
2.各进驻部门窗口要加强与派出单位协调沟通,对派出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为便于工作衔接和管理,原则上轮换周期要在2年以上,各进驻窗口人员轮换要提前征求审批中心意见。
3.我区行政电子监察平台及行政审批电子服务系统已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行,由区纪委通过行政电子监察平台监督行政审批电子服务系统的运行情况。所有进驻事项的办理必须录入中心行政审批电子服务系统,接受区纪委监督,对不录入的、录入不及时的、出现红牌的,酌情给予扣分,并报区纪委另作处理。
(五)强化措施,加强宣传。中心要大力加强宣传工作,定期向相关部门和新闻媒体报送宣传稿件,使行政审批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以上日常管理工作落实情况,将列入年终考核指标,作为评选红旗窗口和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
主题词:行政审批 管理 通知
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1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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